10.3969/j.issn.1674-9502.2012.04.022
事实推定的实务探讨——从彭宇案到许云鹤案
一、案情介绍(一)彭宇案的事实推定案件事实。2006年11月20日上午,原告在南京市水西门公交车站等车,大约9时30分左右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原告准备乘坐后面的83路公交车,在行至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被告彭宇第一个从公交车后门下车,原告摔倒致伤,被告发现后将原告扶至旁边。在原告的亲属到来后,被告便与原告亲属等人将原告送往医院治疗,原告后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并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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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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