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1.06.017
大学章程:我国大学治理模式的变革之道——以公立大学的公法人化为导向
大学章程素有“大学宪章”之美称,是大学治理法治化的集中体现,也是大学精神制度化的重要载体。早在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就提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三年后颁布的《高等教育法》更是对于高等学校章程应当包含的事项作了具体的规定。1999年,教育部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高等学校要制定学校章程。然而,直至2005年,
公立大学、大学章程、治理模式、法人化、《高等教育法》、导向、变革、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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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9.1(高等教育)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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