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9.04.021
OECD常设机构利润归属新方法及对中国的借鉴
针对常设机构利润归属方法不统一导致的双重征税或不征税问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06年11月发布了<常设机构利润归属报告>,采用OECD授权方法来归属常设机构的利润.我国应加强该报告的研究,由国家税务总局或财政部规定我国常设机构利润归属的方法,并提供利润归属方法的具体指导.
常设机构、利润归属方法、OECD授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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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39(国际法)
2009-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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