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9.04.016
行政法红灯和绿灯模式之比较
在现代政治语境中,人民主权是一切合法性的源泉,因此民意的传送构成了行政合法性的基本路径,"传送带模式"也成为行政法的原始制度形态.现代行政法的发展,归根结底都是对传送带模式的拓展,由于拓展方向的不同,形成了红灯和绿灯两种模式.红灯模式认为司法是传送民意的正宗管道,从而发展出规范主义的控权论,绿灯模式将行政本身视为传送民意的最佳渠道,因此发展出功能主义的"管理论".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综合红绿灯两种倾向的黄灯模式.
行政合法性、传送带模式、红灯理论、绿灯理论、黄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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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2009-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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