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8.05.005
物权社会化是从源头预防腐败的重点
从标本兼治到注重预防的反腐战略调整,预防时象也应从"治权"向"治社会"拓展.强势物权人寻租获利的动力导致竞争性物权滥用,而不受限制的物权滥用是公权力的代理人滥用公共物品的诱因.被物权人俘获的代理人收受物权人的寻租投入,其成本转嫁给社会其他群体,这些群体还要承担更多的给付.这种支付是在不对称性政治市场形成.绝对权力并不一定绝对腐败,而是掌握绝对权力的代理人因物权绝对自由的引诱而腐败.限制物权行使的物权社会化是从根源上预防腐败的关键.
预防腐败、物权滥用、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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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1(民法)
2008-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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