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6.01.005
唐代惩治经济犯罪的立法与实践
唐律惩治经济犯罪的特色:把掌有实际职权的官吏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以官吏利用职权而犯作为打击之要害;对监临、主守、势要的经济犯罪加重处罚;设立准受贿罪、准贪污罪罪名防微杜渐.本文认为,这是唐代在惩治经济犯罪立法上的最大创造.唐代早中期,以法治吏,出现"贞观之治"和"开元之治".唐代后期,法令废弛,导致政权衰亡.历史事实证明:国家的兴衰与吏治有着重要的关系.
唐代、经济犯罪、立法特色、实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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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9(法的理论(法学))
2006-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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