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5.05.015
行政补贴特性探讨
行政补贴实务中的诸多问题一定程度上可归因于对补贴的定性不准,而目前理论界对此缺乏系统的分析.本文结合WTO中的<SCM协定>的相关规定,探讨了行政补贴的法律性质.在公法行为、私法行为或"两阶段"方面,行政补贴属于公法行为且为"一阶段"的行政行为;在授益行为或负担行为方面,行政补贴具有授益和负担两个方面的特性且部分具有第三人效力;在羁束行为或裁量行为方面,行政补贴一般为羁束行为,部分补贴则为裁量行为.
行政补贴、<SCM协定>、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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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4(诉讼法)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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