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5.03.015
论我国法人犯罪刑罚体系的完善
法人犯罪理论的混乱导致了立法上的犹豫,处罚规定不平衡、处罚原则不统一、刑种单调、罪刑不相适应.现行法人犯罪的刑罚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打击和预防日趋严峻的法人犯罪形势的需要.确立完整、统一的刑罚适用原则,调整我国法人犯罪的刑罚体系,以适应打击和预防法人犯罪的需要,是立法者应当予以考虑的.
法人犯罪、刑罚体系的完善、资格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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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刑法)
2005-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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