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5.03.004
《中国改革》杂志胜诉的法律分析
@@ 长期以来,由于法律对名誉权与言论自由权保护的不平衡,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上,都重视对名誉权的保护而轻视对言论自由的保护,致使媒体在诉讼中总是处于不利地位而败诉.学界一般认为,媒体言论权先于名誉权的情况有:第一,报道的对象是公众人物(包括行政人员和其它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时,第二,报道的内容涉及公众利益,第三报道的对象是法人.
中国、改革、胜诉、名誉权的保护、言论自由权、行政人员、媒体、国家权力、公众人物、公众利益、对象、不平衡、学界、诉讼、司法、立法、法人、法律、地位、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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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5-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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