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5.02.009
公共利益悖论及其解构
当前关于公共利益的研究中,在公共利益立法诉求与理论特性、公共利益与行政权、公共利益与法律、公共利益与公众心理以及公共利益研究目的与研究结果的关系中都存在着悖论,而这些悖论告诉我们必须对公共利益标准的制定转换视角.我们应该放弃对公共利益标准的制定,回归到约束行政权力尤其是保护公民个人权利的行政法治轨道上来,而最终我们会发现,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和皈依的公共利益其实只是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博弈实现行政法治后必然的剩余价值.而在这一实践过程中,政府法治论应当是最合适的指导思想.
秩序、公共利益、悖论、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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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05-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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