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4.03.017
论网络新闻转载的版权侵权认定
机构网站在网络新闻转载的过程中有可能成为侵犯版权的主体.《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新闻界网络媒体公约》、《保护网络作品权利信息公约》并不能成为认定机构网站侵权的主要依据,而应当依据版权法及其法定许可制度.机构网站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只需考虑有侵害行为发生这一要件即可.
网络新闻、转载、版权侵权、法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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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民法)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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