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距分析法检查GMP附录生效前计算机化系统的合规性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件-计算机化系统》是药品生产企业所必需遵循的重要法规之一。对于法规生效前的计算机化系统,合规的关键是根据差距分析法提出整改措施。差距分析可根据4大类检查标准,将系统的现状与其进行对比,从而判断系统是否符合要求。如检查的结果不符合要求,需进行整改。
法规生效前计算机化系统、差距分析、检查标准、整改建议
37
R951(药事组织)
201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8-80
法规生效前计算机化系统、差距分析、检查标准、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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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1(药事组织)
201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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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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