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533.2013.13.020
20个地区将试点未成年人保护
民政部日前发出《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将在北京市、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蚌埠市、福建省厦门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等20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建立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加强家庭监护服务和监督,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等。
阿克苏地区、试点工作、成年人、维吾尔自治区、保护网络、家庭监护、厦门市、苏州市、民政部、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大连市、北京市、蚌埠市、安徽省、新疆、通知、社区、困境
S19;H31
2013-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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