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176.2014.05.003
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功能转型
以内在实现方式的国家强制或社会自主和外在表现形式的注重过程或注重结果为两个维度,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功能可以被划分为四种类型,即以国家强制的方式追求结果最优的“稳定和服务”、国家强制并注重过程的“动员和控制”、社会自主追求结果的“自我服务”和社会自主并强调过程的“表达与协商”.单位制下,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功能主要是控制单位成员和动员社会资源;街居制下,体制的功能主要是维护稳定和提供社区服务;到了社区制,体制要承担起表达居民利益诉求,搭建政府与居民沟通与协调的制度平台的功能.这种功能变迁一方面是外部经济、社会环境变化的产物,另一方面也是观念变化的产物.这种体制变迁反映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不断调整.
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功能转型、稳定与服务、利益表达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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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9(城市与市政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层政府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项目11
2014-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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