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176.2013.04.005
公共服务多元主体合作供给模式的缺陷与治理
随着公共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发展,政府垄断公共服务的单一供给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公共需求.建立政府、私人组织和第三部门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合作供给模式是必然的选择.然而公共服务多元主体合作供给模式存在诸多缺陷,如多元合作易产生的效率低下问题,公共伦理的缺失问题,责任模糊带来的问责困境以及合作关系造成政府和社会独立性侵蚀的问题等.面对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提高多元供给主体的供给能力,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快促进公共服务多元主体合作机制建设,倡导公共精神,培育合作文化,落实公共服务责任等措施来完善公共服务多元主体合作供给模式,从而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
公共服务、多元主体合作供给模式、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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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国家理论)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与绩效评估研究"12BGL116;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问题研究"12YJA810017
2013-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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