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平台与犯罪治理转型
面对新型网络犯罪的组织化调控危机,促进"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在数字社会延续发展成为犯罪治理转型的目标.在国家能力的分析框架下,本文认为"基于平台的治理"从技术、组织、制度上为犯罪治理提供转型路径,包括基于超大平台的治理和基于综治平台的治理.两类治理蕴涵着以数据控制为手段的技术安排、以社会整合为目标的组织安排和以预防型法为依托的制度安排,其兴起源于"技术→组织→制度"三元逻辑传导的建构路径,形塑出"数字科层"体系.平台治理转型的意义不仅限于以"通过平台的治理"回应治理能力危机,更在于以"针对平台的治理"趋向良法善治和回归价值理性.
数字平台、网络犯罪、平台治理、数字科层体系、法治实现
37
G206;D918.2;TP311.5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BFX066
2022-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4页
4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