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福利抑或挤占——残障人士的保护性就业
在保护性就业政策安排下,有支持性就业需要的残障人士的工作权实现状况如何?不同政策支持和组织类型下的残障人士工作权实现是否存在差异?本文发展了一个工作整合的分析框架,透过工作内权利实现的充分程度和福利化程度,在理论上区分出现实中残障人士工作权实现的三种情形:交换、福利和挤占.透过对三个不同经济性质福利企业残障员工工作权实现情况的深描,发现劳动挤占或侵害的情形是存在的,福利企业对残障员工的聘用充满经济理性和利益计算,残障人士的就业安全政策体系停留在消极福利供给模式阶段,国家责任在其中严重缺位.
残障人士、工作权、工作整合、社会政策、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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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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