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层政府干预下的软风险约束与”农村合作基金会”
本文在软风险约束的概念框架下对具有县乡银行特征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导致风险约束软化的两个结构性条件,即决策权分配和风险转嫁渠道;在决策权分配的讨论中,通过资金投放博弈和与之关联的等级博弈分析,指出合作基金会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的不可自我实施性,以及由此形成的决策权-责任结构和软风险约束之间的关系;在风险转嫁渠道分析中,归纳出三条和政府行为相联系的转嫁渠道;探讨了软风险约束下合作基金会对低还款率的漠视、低准备率的贷款冲动等行为特征.本研究的一个现实关怀是中央政府直接掌控之外的各种金融组织的发育和筛选.
农村合作基金、会软风险约束、关联博弈、风险转嫁
D6(中国政治)
上海市教委E-研究院建设计划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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