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主义到法团主义--中国市场转型过程中国家与专业团体关系的演变
专业性社团已经成为中国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北京大学公民社会团体研究中心的调查,作者发现:由于国家的卷入,专业性社团的自主性尚未得到充分发展.在具有法团主义特征的社团监管体系下,专业性社团享有垄断地位.绝大多数专业性社团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形成的,也就是所谓"由组织出面组建";虽然国家不再为专业性社团提供财务支持,但业务主管单位通过领导人选择有效地控制着专业性社团的活动.为了能够继续维持其垄断性地位,专业性社团大多也不积极寻求社团自主性的强化.由于国家主义的遗产,国家与专业性团体的这种法团主义式关系,并不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是一种过渡性形态.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这样一种大的制度框架中,国家与社会相互增权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是否能够得到发展,并且进一步推动中国的社团空间向社会法团主义转化?
专业性社团、公民社会、法团主义、国家与社会相互增权
C91(社会学)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1页
15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