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立法与监管
@@ 2006年8月2日,备受关注的”中国博客第一案”,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中国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博客网首页向原告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刊登致歉声明并保留10日,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
博客、立法、中国、区人民法院、原告、一审判决、信息技术、南京大学、经济损失、南京市、江苏省、宣判、声明、赔偿、教授、鼓楼、被告
K15;D99
2008-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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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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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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