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5154.2022.06.006
事实裁剪、安全本位与基层司法实践的形式理性化——基于华北贾村人民法庭的案例研究
随着"送法下乡""司法便民""一乡一庭"等乡村法治建设措施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设立起来,较多的乡村纠纷由此进入法庭.在司法改革大环境所形塑的乡村司法场域中,规范化、专业化及全景式监控技术使得法律的形式理性原则在多种规则竞争中逐渐占优,纠纷当事者及其律师的策略性行动以及法官的事实裁剪的策略、"安全本位"的考量和技术理性的应用等,共同建构出形式化的司法实践和产品.在基层司法实践的形式化过程中,纠纷问题是否解决、法律原则是否深入人心并不是首先考量的因素,形式合法性原则成为基层司法实践的基本逻辑.理解乡村司法场域的纠纷解决及形式理性化实践逻辑等问题,需要将其置于乡村巨变与后乡土社会的大背景之中,把握乡村纠纷的嵌入性特征,以及法律、技术、制度、社会与文化等多维因素在司法场域中的竞争与影响.
事实裁剪、安全本位、技术理性、司法实践、形式理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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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C916;G40-011.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ZDA167
2023-0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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