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称的合法性: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之比较
“合法性”对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现有研究大多关注的是国家政权或社会组织的合法性问题,缺乏对社区自治组织合法性的系统分析。本文对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在法律、政治、行政和社会不同领域的合法性水平及其基础进行全面比较,指出两种社区自治组织的合法性存在着不对称的特点:一方面,居委会和业委会在自身不同类型的合法性水平上差别很大,且存在着内部张力;另一方面,两者之间的合法性形成不对称格局,一方合法性强的类型正是另一方合法性弱的类型。这种不对称的合法性反映了国家和社会在效用和价值观上对两种社区自治组织的认知和期待存在着深刻差别。居委会和业委会也因此面临着不同的合法性危机或困境。
合法性、不对称、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C91;C93
国家社斜基金项目“网络时代的社区参与和社区治理研究”12CSH052;北京高校“青年英才”项目“我国社区建设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模式研究”YETP0401。
2015-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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