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奏折
清代公文起初沿用明制公题私奏的文书制度, 此后为了进一步密切君臣之间的关系,历经康、 雍、 乾三朝, 逐渐形成了由官员直接向皇帝奏报的奏折制度. 奏折是清代所特有的一种上行文书, 奏折的使用约始于康熙中叶,最初仅限于皇帝指定的少数亲信官员使用. 雍正帝即位后,进一步扩大了使用奏折的范围, 除了康熙时期有奏事权的各地方的将军、督抚、提督和中央的大学士、尚书等人外,一些翰林、科道甚至地方上低微之员,也都允许用奏折奏事.
2020-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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