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要靠谁——对梁彗星先生的诘词
@@ 依照习惯思维,人们通常会认为这是明知故问:打假要靠政府,不靠政府又靠谁呢?
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年1月1日实施生效以来,由于出现了知假买假的"王海现象",对于如何理解第四十九条关于加倍赔偿的规定,引起了人们广泛、持久、激烈的争论.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完全相反的理解与适用,不同法院对相同性质的案件乃至同一法院对同一原被告、性质相同的两个案件做出了完全相反的判决.例如,1997年2月、1998年1月王海先后两次向天津市河北区法院起诉天津伊势丹商场销售无进网证的无绳电话机,要求"1+1"赔偿,前一次王海大获全胜,后一次则兵败滑铁卢.司法实践在适用第四十九条上的混乱状况,令消费者迷惑不解,法律的尊严大打折扣.这种状况一直持续至今.王海们的日子越来越难过,打假英雄成了奸商们声讨的"刁民",猫捉老鼠成了"老鼠打猫".
2008-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6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