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634.2009.01.001
哲学视域中的权利问题
从本原的层面看,人的基本权利与人自身的潜能相联系,这种潜能是人作为人所具有的.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或工具;肯定这一点,同时意味着承认人的内在价值.作为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人同时也拥有实现、发展自身潜能的权利.人在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等领域中的权利,本身并不是目的,在实质的层面,这种权利同时表现为人实现自身潜能的条件.从以上方面看,实现自身潜能,显然并不是一种抽象的理想,而是人的基本权利的现实内容.如何使人的基本权利真正得到实现?从哲学的维度看,这里无疑应当对"自由个性"予以特别关注.在超越人的依赖性的同时,自由个性同时要求扬弃物的依赖性;两者在确认人的内在价值的同时,也为人实现人作为人的基本权利提供了前提.
人、基本权利、潜能、自由个性、内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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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05(伦理学(道德哲学))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B401
2009-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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