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地区渔业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机制探究
随着200海里渔业管辖权的主张得到了第三世界国家的广泛支持,迫于世界形势的发展,1976年美国宣布建立200海里渔业保护区,因渔业管理所需,遂在其沿海3~ 200海里内建立了8个地区渔业管理委员会.地区渔业管理委员会属于半官方机构,其成员主要是在渔业保护和管理、商业性或娱乐性捕捞方面具有丰富科学知识和实践的个人.该机构的建立,使得美国的渔业管理由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转向由政府和渔业利益相关者团体共同协商、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本文对地区渔业管理委员会建立的历史背景、职能、组织和决策程序进行分析,并对其渔业决策方式进行探讨,最后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进行讨论,提出我国应从建立科学规范的渔业决策程序、健全渔业决策科学支撑机制、建立保障公众参与渔业决策的途径这几个方面切实改进我国渔业管理决策机制.
地区渔业管理委员会、渔业管理、渔业法、美国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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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37.0(水产资源)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课题
2017-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465-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