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式东传及对日本古代法典的影响
中日两国很早就有法律文化交流,中国古代法律大规模传入日本是在日本"大化改新"之后.日本天智天皇时期制定了《近江令》二十二卷,此为唐代法律传入日本之始.在唐代律、令传入日本的同时,唐代另外两种法典形式格和式也传到了日本.唐式早已失传,日本古代的法典《延喜式》则保存至今.笔者根据现存的古代文献和敦煌吐鲁番出土的唐式残卷与日本的《延喜式》进行比较,发现唐代律、令与日本古代律、令差别很小,而唐式与日本《延喜式》的差别很大.唐式的某些条文为日本《养老令》所吸纳,有些条文为《延喜式》所受容.飞鸟、奈良时期的日本政府对唐代法律的态度是宏观上全面受容,而微观上延续了本民族的法律习惯,并取得了巨大成功,其历史经验值得借鉴.
唐式、律令制、敦煌、吐鲁番文书、《延喜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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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9.1;K302(法的理论(法学))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2017-01-07-00-02-E00048
2021-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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