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检察官继续教育价值目标体系研究
检察官作为“法律人”,肩负着维护公共利益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研究这一职业群体继续教育的价值目标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从宏观目的价值、中观功能价值、微观人本价值三个层面,探索如何构建检察官继续教育的目标体系.主张从价值体系出发,以职业继续教育为主导,促进检察官队伍的职业化,提升其思想政治素质,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落实法治中国目标,使我国检察官继续教育工作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以促进我国检察官继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检察官继续教育、目的价值、功能价值、人本价值、目标体系
G40(教育学)
2018-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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