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的法理:缪尔达尔对南亚经验的提炼
针对计划的法理学研究,在我国法学理论中是一个薄弱的环节.根据南亚各国经济发展、政治发展的经验,缪尔达尔阐述了一种关于计划的法理学.南亚的计划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计划,亦不同于苏联所代表的共产党国家的计划.南亚的计划既强调平等,也强调民主.同时,南亚的计划亦遭到了腐败的阻碍.缪尔达尔以计划为中心,结合经济学、政治学、宪法学,对计划与平等、民主的关系进行的理论阐释,可以归属于关于计划的法理学.缪尔达尔通过总结南亚经验所建构的计划法理学,虽然不是针对中国现实的,但是,由于中国曾经恪守、现在依然存在的经济发展计划,以及当代中国对于经济发展、政治民主、社会公平的追求,缪尔达尔的计划法理学可以成为当下及未来中国经济、政治发展的理论资源与实践参照.
缪尔达尔、计划法理、南亚、民主计划、平等主义
D903(法的理论(法学))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87-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