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社会及其与法治国家的关系
中共党的十八大“决定”确定了“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目标和方略.其中建设“法治社会”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新命题、新任务,理论界似乎还停留在以旧的“法治国家”范畴和观念来解读.本文认为,法治社会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实体,是与法治国家并存和对应的,进而互补、互动、互控的一种社会存在形式,是建设法治国家的社会基础与动力.文章阐述了何谓法治社会、法治社会的渊源、中国的法社会化发展趋势、法治社会及其与法治国家的互动关系、法治社会与公民社会、和谐社会等问题.
法治社会、法治国家、互动、公民社会、观念更新
D903(法的理论(法学))
2015-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1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