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化中研究乡村——中国小农研究单位的重构
20世纪中国乡村研究分别以农民个人、农户或家庭、村庄、集市(镇)、区域社会为研究单位考察乡村社会和农民的行为与动机,区域社会又有文化的权力网络、宗族模式、婚姻圈、祭祀困等研究单位.这些研究单位能够较好地解释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乡村社会及农民的行为与动机,但是对于改革开放以后的乡村社会和农民,特别是生产、生活、交往及就业社会化程度比较高的乡村社会和农民却力不从心.这就需要学者们建构新的研究单位解释社会化的乡村和社会化的农民,而就业社会化网络单位是比较理想的选择.
社会化、社会化小农、就业网络单位、小农研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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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F323.6(农业经济理论)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09-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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