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21.04.019
"政治优先"抑或"法律优先":民国时期立法审查派与司法审查派的合宪审查之争
民国时期,立法审查派与司法审查派就合宪审查制度设计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前者取法欧陆制,主张"政治优先"即审查权归属国家政治机关或立法机关;后者取法美制,主张"法律优先"即审查权归属普通法院或宪法法院,并就审查范围、违宪处置方式等取"严格主义"抑或"宽泛主义"进行了深入思考.当然,时人并非照搬欧陆制或美制,而是注重其与本土因素的融合.
合宪审查、立法审查、司法审查、政治优先、法律优先
K265.1;K262.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ZDA199
2021-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75-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