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08.04.018
银行独立保函的支付机制剖析
独立保函即不依附于基础合同的独立担保,担保人的责任不取决于基础合同的履行与否,而取决于债权人的付款要求,故也被形象地称为"凭要求即付的担保"或"见索即付的担保".这种担保方式便于债权人直接快速地实现债权,使担保人银行摆脱了产生于基础合同的争议,主债务人也可避免因提供抵押而使财产不能有效利用而产生的损失,银行的担保也提高了履行信誉.
独立担保、第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委托人、受益人
DF438(经济法、财政法)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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