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基于理论资源、隐形陷阱与现实路径的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各种不同类型的社会治理主体得以迅猛发展,这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关键是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政府负责,通过服务权利的科学配置和合理优化,在充分调动不同类型经济社会组织积极性的同时,与不同类型的社会治理主体建立起理想的关系模式,以形成共建共治的合力,实现共享社会治理成果的发展目标.但是目前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中,依然存在着政府包办的全能主义、社会组织争权夺利、资本无序扩张和民众无规则参与等陷阱,不利于形成多元共治的合力.为此,需要从凝聚多元主体的治理共识、构建多元主体共治机制、优化协商协调机制和打造利益共享机制等层面共同发力,全面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组织振兴、治理有效
C913(社会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ASH010
2023-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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