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治理“因病致贫”的效果差异分析
大病保险治理“因病致贫”效果因人、因地效果差异明显.与以局部地区小样本研究结果高达20%有所不同,大病保险显著降低了城乡居民6.04%的“因病致贫”率;与门诊相比,降低住院患者效果最大(12%),其次是慢病重大病种患者(9.4%).大病保险对中低收入阶层、中轻度贫困群体和准“因病致贫”群体效果差异明显,低收入群体(4.49%)略小于中等收入群体(4.59%),轻度贫困群体(7.07%)略小于中等贫困(8.51%)群体,降低准“因病致贫”群体(9.81%)幅度高于非“因病致贫”(6.2%)群体3.6%,但对高收入、重度贫困和严重“因病致贫”群体没有效果.大病保险使西部地区“因病致贫”率下降了12%,是中部地区(5.78%)的两倍多,东部地区则没有效果.应加强根据收入分类的个人医疗费用支付限额制度测算和实施的研究,从根本上化解居民及其家庭的疾病经济风险;构建多元主体医疗保障体系共同分担疾病经济风险机制;加大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大病保险和救治救助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大病保险、“因病致贫”、双重差分模型
F840.2(保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BGL240;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CXJJ-2017-405
2018-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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