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尔泰生命阐释学的当代阐释
狄尔泰所创立的生命阐释学,以“体验”“表达”与“理解”为核心观念,不仅为阐释学奠定了学科诞生的理论基石,而且为其此后的发展开辟了道路,指明了方向.在狄尔泰那里,解释被当作人文科学的普遍方法,而阐释学则是对这些方法进行系统考察的方法论.他明确地意识到,一种与时俱进的触及本质的阐释,不仅关系到神学,也关系到哲学、文学批评、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民俗学、法学、伦理学、艺术批评等.他对阐释学的三个核心概念“体验”“表达”和“理解”作出深入开掘,赋予其全新的意义.通过“体验”生活的表现,就能理解自己的历史,而这种理解又为人系统地解释自己的经历提供了依据.狄尔泰的“表达”是一个多变的概念,表达是接近生命的途径和手段,只有深入探讨和研究表达,才能深刻地认识和理解生命.狄尔泰的“理解”包含着比一般“理解”复杂得多的内容,在一定意义上,他的全部哲学可以说就是如何“理解”“世界与生命”的哲学.他所理解的“生命哲学”是一种认识论(一种对生命的“理解”),从认识论视角体验生活、理解生命、阐释世界,最终建立精神科学体系,认识论观点始终是狄尔泰思想的关键.当越过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和德里达等人回到狄尔泰时,我们发现,阐释学史上包括“强制阐释”在内的诸多问题,大多可以从狄尔泰阐释学理论中找到行之有效的答案.
狄尔泰、生命阐释学、体验、表达、理解
I0(文学理论)
2017-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9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