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刑罚配置发展中的立法思辨
受贿罪的刑罚配置在我国的立法史上属于变动较为频繁的个罪.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其又进行了修订,使我国现行《刑法》在对受贿罪的刑罚配置中采取概括数额的标准,并增设了罚金刑,规定了从宽处罚的分类,这使受贿罪刑罚配置更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但是,受贿罪的刑罚配置仍然依附于贪污罪,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规定,不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这应当是我国未来《刑法》再次修订时需要予以关注的问题.
受贿罪、刑罚、配置
D914.1(法学各部门)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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