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方式的正义:马克思正义论的存在论视野
现代政治哲学的正义论问题肇始于亚当·斯密.斯密在论述现代市民社会史时提出了“交换方式的正义”,以此作为自由资本主义的伦理规范原则.此后,李嘉图社会主义者从劳动价值论出发,通过诉求于劳动者“公平的份额”,形成了“分配方式的正义”原则.马克思认为,聚焦于财富分配领域的“分配方式的正义”是一种庸俗的社会主义,它忽略了对更为基础的生产方式领域的考察.而生产方式表征人的存在方式.资本主义的非正义性首先表现为人被奴役、异化与剥削的存在状况,这是相对于分配关系而言的更为根本的不义.在这个意义上,《资本论》对正义论话语的介入所昭示的是一种“生产方式的正义”,这不仅是由于“生产方式制约分配方式”,只有立足于生产方式的变革才能合理地想象科学社会主义的可能道路,并且还因为“生产方式的正义”以满足人之个性的自我实现为核心理念,表达了社会主义作为“劳动共同体”的新精神原则.
生产方式的正义、马克思、《资本论》、存在论
B03(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CZX00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13YJC720023
2015-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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