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十年新政改革与清朝的覆灭
1901-1911年的新政既是一场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也是清朝统治阶级的一场自救运动.清末十年新政改革之所以没有挽救清朝的统治,反而加速清朝的灭亡,首先在于其整体改革方案远远超出了当时清朝政府所能承担的国力和财力,极大地加重了人民的负担,致使新政改革不但得不到广大民众的拥护,反而成为“扰民”之举,激化了官民矛盾;其次,清政府在存在严重争议的情况下启动预备立宪政治改革,不但打乱了清末新政改革计划,而且诱发和激化了清朝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斗争以及清朝政府与国内立宪派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由此葬送了整个新政改革事业以及清朝的统治;再者,也是由于新政的改革内容本身就具有革命性,具有颠覆清朝统治的内在动力.就此来说,新政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影响与辛亥革命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是并行不悖的,都具有革命性和进步性.
清末新政、预备立宪运动、辛亥革命
K252(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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