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权利的历史建构与批判
自然权利产生和历史合理性论证,有两条线索:一条是自然法则对自然权利的约束,使之具有习俗性,而从特殊意义中抽象出权利概念,同时,权利的自然性使自然法则的限制成为必然;另一条线索是自然权利在抽象的习俗性中有偶然性,使之缺乏了普遍的客观意义,所以,在经验根据之后以康德为开端找到了它的先验的理性根据.但两条线索的缺陷同样明显,现代正义原则下对自然权利的保护有其合理性.但是我们认为从洛克开始的“劳动论”对自然权利研究更有理论意义.
自然权利、历史、建构、批判
D082(其他政治理论问题)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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