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理念的建立及其方法论的探讨——以保险法、海商法的定位和运用为例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逐步进入成熟阶段,依照其他经济发达国家应用商事法律规范保障其市场经济发展的经验,我国的市场经济活动同样需要完善的商事法律环境.但是,对于商法理念的建立却尚未达成共识.确立商法理念应介入民法原则,并形成独立的理念体系.目前,商法理念已在保险法和海商法的应用中有所体现,如何形成系统的方法论还需进一步的探讨.
商法理念、民法原则、法律适用
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