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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和公法:公共秩序政策的导向作用探微

引用
私法和公法的界限应该如何界定,一直是学界颇有争议的问题.因为私法和公法曾有诸法合一的历史,在现代的法律中也并非泾渭分明.其分野是以民法为本源展开,在法律与公共秩序政策长期对立和统一的过程中渐趋完善的,其体例、位阶、价值都体现了公共秩序政策的干预与导向.

私法、公法、公共秩序政策

DF9(国际法)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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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辑刊

1001-6198

21-1012/C

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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