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服务型政府的谦抑性
我国政府的人民性决定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性.构建服务型政府不仅是对政府治理实践的变革,也是对政府治理哲学的变革.政府谦抑性是对服务型政府主体提出的具体要求.政府谦抑性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政府谦抑性强调政府和官员必须具有一种谦逊的意识和心态,这是政府获得统治正当性的代价;二、政府谦抑性强调政府与社会合治的治理思维,这是政府自身管理困境和人的主体性的要求;三、政府谦抑性强调政府在资源配置时的适度作为,这是客观经济规律使然;四、政府谦抑性强调政府应具有自律的克制能力,即强调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谦抑性
D089(其他政治理论问题)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08q046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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