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农户纠纷的制度原因及其化解路径
土地兼有生产和保障的双重功能,农民对土地具有某种生存性依赖.由此,政府延长土地承包权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这符合国家战略并以土地承包法为实施依据;而农户间的土地契约是连接土地保障功能和生产功能的一种装置,这符合农村资源禀赋特征且以合同法为执行基础,农户土地纠纷的实质是政府的政策目标和农民的契约基础之间存在不一致.为了协调政府政策和农户契约,根本化解农户的土地纠纷,必须正确理解政府土地使用权的期限规定,回应土地生产和保障双重功能的特征,采取措施逐渐弱化农户对土地的生存性依赖.
土地承包、农户土地纠纷、土地生存性依赖
F301(农业经济理论)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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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