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价值转变和价值建设
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颁布无疑具有经济、法律和社会控制方面的意义,更具有文化价值观方面的深远意义.它实现了三个方面的价值转变:对家庭而言,是从无限责任到有限责任;对个人而言,是从施恩论到权利论;对政府而言,是从特殊主义到普遍主义.这些转变是对我国社会救助观念的重大突破,有益于在实施社会救助的同时培养被救助者的自尊、自强、自立意识,建立现代社会制度和秩序.家庭的有限责任、权利论和普遍主义价值追求预示了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方向.与社会救助价值转变同样重要的是价值建设,政府是价值建设的首要对象,大众传媒和专业工作者是价值建设的重要渠道.
社会救助、施恩论、权利论、特殊主义、普遍主义、价值转变、价值建设
C913.7(社会学)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