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5833.2011.11.013
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真正保障了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权利
《社会保险法》使得中国社会保险事业有了来自人大授权最高的法律依据,这对于中国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深远影响.《社会保险法》肯定了中国社会保险事业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并立足中国国情,为社会保险事业定型和稳定发展提出了根本性的理念和原则,其中关于养老保险基金实现全国统筹的规定最是引人注目.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一直以来都是制度设计中的被高度重视的内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1986年开始改革,当时全国各地普遍开展了县(市)级养老保险费用的统筹制度,到1990年北京、上海、天津、福建、江西5个省(市)先后开始实行省级统筹,国务院1998年的28号文件提出1998年底前全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都要实行省级统筹.截至2009年全国所有省(市)都制订了省级统筹的制度,经人社部及有关部门评估,目前全国已经有25个省级单位达到了省级统筹的标准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保障、劳动者、省级统筹、保险事业、中国社会、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国国情、制度设计、稳定发展、统筹层次、深远影响、开始改革、改革发展、法律依据、成功经验、部门评估、保险费用
C913.7;F840.61(社会学)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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