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国家之航天法对我国航天立法的借鉴
1 我国航天立法情况
随着整个人类航天活动不断发展,为了规范航天活动,同时保护外层空间的公平开发和公平利用,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联合国制定了《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简称《外空条约》)、《营救太空人送回太空人和归还发射到外太空的物体的协定》(简称《营救条约》)、《外空物体所造成损害之国际责任》(简称《责任条约》)、《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简称《登记条约》)和《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简称《月球条约》)共五个有关外层空间的国际条约.我国于二十年代八十年代分别加入了《外空条约》、《营救协定》、《责任公约》和《登记公约》,我国开始享有条约给予国家的权益,并开始承担公约规定国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航天法、若干国家、航天立法
D999.1;F276.6;V11
2017-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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