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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浅析

引用
1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不足 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让我们具体来逐字逐句分析下这条条文,尤其是其中关于主体资格的规定.包括"法律""规定的""机关""有关组织"这四个看起来意思明确具体但适用起来无比模糊的几个概念.

环境公益诉讼、诉讼主体资格

D925.1;G80-05;X321

2017-09-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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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经(故事)

1002-6215

33-1032/I

2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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