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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集传》中朱熹的"淫诗说"——以《卫风》《郑风》为例

引用
作为第一部诗歌总集和儒家经典,《诗经》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研究《诗经》的大家和专著更是数不胜数,如果列举几个影响较大的人物和作品,除了孔子删订《诗经》、毛亨毛苌为之作序、郑玄的《毛诗郑笺》、孔颖达的《毛诗正义》,不得不提的就是朱熹的《诗集传》. 生活在疑古思辨之风盛行的宋朝,朱熹的《诗集传》是继欧阳修、苏辙、郑樵三氏开《诗经》学怀疑派之先河后的一部集大成之作.因此,作为朱熹《诗经》研究成果的《诗集传》,是一部要言不烦、融汇各家之注且自成一家之言的著作.《诗集传》撰写始于淳熙四年(1174),其修订持续至庆元五年(1199).朱熹是从理学家的视角来研究《诗经》,其对《诗经》的注释不可避免的带有理学色彩,其中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朱熹提出了"淫诗说".朱熹在《诗集传》中对《卫风》和《郑风》的解读就鲜明的反映了他的这种观点.

淫诗说、诗集传

I222.2;B224;H13

2016-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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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经(故事)

1002-6215

33-1032/I

2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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