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鄂伦春民族文化发展与保护
白银纳的鄂伦春族是长期生活在呼玛河流域的民族部落,他的社会变迁和文化凸显极具典型和代表性。198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白银纳鄂伦春族乡,该乡是大兴安岭地区仅有的两个民族乡之一。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导下,白银纳乡的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文化事业不断进步:2006年成立的白银纳乡鄂伦春民间艺术团多次赴京、进省、地参加大型文艺会演及大型庆典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白银纳鄂伦春民族文化已成为大兴安岭响当当的十大文化名片之一。鄂伦春民族风情园在北京落户,民族文化在这里得以彰显和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2008年以来取得突破性进展,鄂伦春民族服饰制作、萨满服制作、鄂伦春萨满祭祀、鄂伦春绘画、撮罗子搭建、鄂伦春剪纸等6个项目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鄂伦春族剪纸、祭祀等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纳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人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同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申报工作有序展开,使频临失传的鄂伦春族萨满文化得到有效的抢救、保护和传承。
民族文化发展、鄂伦春民族、发展与保护、呼玛县
F127.8;G127;C912.4
2016-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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